第一百零六章 终结女巫审判运动_西班牙1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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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 终结女巫审判运动

  ……

  《关于女巫审判的详细报告》,是斐迪南指派的情报人员和部分教会人员明察暗访西班牙各地的女巫审判运动得出的报告。这项工作从1493年8月即已开始。

  报告充分揭露了女巫审判运动的黑暗一面。斐迪南大概是没有什么女性政敌需要打击的,女性富商也几乎没有,女性异端和女性异教徒也威胁不大,女性无神论者比男性少很多,女性科学家……如果有,肯定是保护动物啊。

  所以,既然没有油水,那么这就算是当前天主教的重要弊端之一,斐迪南绝不是要打倒天主教,而是要扶它起来,所以这个问题也必须改。社会的愚昧落后体现在方方面面,对女巫的恐惧和捕杀也是愚昧落后的一个体现。

  治本之策还是发展教育事业,但对这些愚昧现象的政治也能反过来促进社会的进步和民众的觉醒。

  《关于女巫审判的详细报告》表明,女巫审判这种东西完全是无组织无纪律,几乎成了教会和民主毫无理性的集体狂欢,肆意宣泄着人性的罪恶。

  “在1495年上旬被处死的一百零六名所谓女巫中,至少九十七人并非真正的女巫,她们多数只是到家附近采野花野草或者恰巧住家附近有人病,然而只要在这种情况下,这个女人就会莫名其妙地被冠上女巫施法害人的罪名。其迫害的手段十分惨烈,主要是火刑.。其实,这些女人并非真正的女巫,她们只是被“强迫”称为女巫。”

  报告列举了女巫审判中各种荒谬的情况。

  “……不仅如此,审讯鉴别女巫的方式也值得商榷——委婉的说。”

  “这种审判既没有起诉程序,也没有辩护人,除了严刑拷打作为逼供手段外,还有所谓的“女巫”测试法。”

  “在对女巫的审判中,来自德意志的书籍《女巫之槌》,近年来产生了很坏的影响,根据书中提供的理论,由于“女巫”被魔鬼施了魔法,对疼痛不再敏感,所以就可以对她们随心所欲地施行各类酷刑。如:用烧红的铁块去烫被告的手,如果手被烫伤,则说明被告有罪……

  “……或让被告用手在沸腾的水里取一枚圣戒,然后把手打上绷带和封印,3天后若无痕迹,就无罪。抑或将被告捆上手脚,扔进湖里。如果她沉到水底,则表示她无罪;相反如果漂浮在水面上,则表示她受到魔鬼的保佑,必须送上火刑柱。根据巴塞罗那、巴伦西亚、托莱多等地的教俗人员的反映,这些荒诞的做法导致被审判者事实上没有洗脱嫌疑的可能。”

  “教会内部对这种审判也存在很多不同意见,例如安达卢西亚的主教阿德里安对此就颇有微词,据他从各种各样的女巫事件——这是由于当地摩尔人、犹太人大量与基督徒混居——“总结出来的丰富经验”,按照他自己带着讽刺意味的说法——如果被告过着不道德的生活,那么这当然证明她同魔鬼有来往;而如果她虔诚而举止端庄,那么她显然是在伪装,以便用自己的虔诚来转移人们对她魔鬼来往和晚上参加巫魔会的怀疑。如果她在审问时显得害怕,那么她显然是有罪的,良心使她露出马脚。如果她相信自己无罪,保持镇静,那么她无疑是有罪的:因为女巫们惯于恬不知耻地撒谎。如果她对向她提出的控告辩白,这证明她有罪;如果她由于对她提出的诬告极端可怕而恐惧绝望、垂头丧气,缄默不语,这已经是她有罪的直接证据。如果她在刑罚下死去,说明魔鬼已不想让她招供更多东西。即便所有这些都没有发生,只要她是个犹太人,一切就已经注定了!”

  ……

  报告中的内容,实在匪夷所思,就连托尔克马达看了也是有点无语,确实,似乎,有点……过分了吧。他虽然极力主张打击异端,但是是不是异端都不确定,就动用这种完全毫无道理可言的审判方式,实在是不够文明啊。

  “根据报告,”斐迪南开始猛烈地抨击这种荒诞不经的审判,“除了身为女性之外,其他可能被认定为女巫的明显特征还有:同性恋、麻风病或者仅仅因为是犹太人。”

  “在我看来,所谓女巫就是在那些普通人眼里绝对不希望成为邻居的女人,跟魔法和巫术并没有什么关系。我听过这么一个案例,巴伦西亚的教会人员通过给女性测量体重来判断那人是不是女巫,凡是轻的女人就逃不过死路一条!理由竟然是女巫可以骑在扫帚上满天飞!我不晓得这些人脑子里想些什么,说一句亵渎的话,圣母玛利亚还能升天呢!他们对此是什么看法?他们难道敢说圣母也是女巫?”

  这帽子扣得就有点大了啊,不过这种鉴别女巫的方法的确是愚不可及。事实上,许多教会人员对于女巫的宣传定义、女巫与魔鬼的关系抑或交易乃至女巫的行为与咒术,从根本上来说就是错的——

  “甚至关于女巫的定义,比如这本一派胡言的《女巫之槌》,也是完全胡说八道的。所谓与魔鬼**的女巫根本不存在。尼德霍格的调查很清楚地显示传统女巫的真正情况,据我了解,传统的女巫都加入有严格等级制度的女巫集会coven,并学习如占星、天文、药草、医疗、魔法等知识。她们以大地之母或称自然之母,motherofthenature,作为自己的信仰,既不信奉上帝,更不信奉撒旦,因为她们与基督教并没有什么联系,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她们主要重视的是咒术,并且这与魔鬼有没有关联,而取决于心灵力、精神力即energy的强弱。

  “诚然她们是异教徒,但说她们与魔鬼有联系而且数量很多,就绝对是胡说八道了,尼德霍格的报告指出,如果今年我们审判的女巫真的都是女巫,那么女巫审判可以停下来了,因为西班牙的女巫都已绝迹。如果不是,那么更应该停下来,因为这迫害了太多无辜的人!”

  这样的意见,可能许多修道士或者一些正义感爆棚的普通人会如此发表,不过那样没有任何作用,反而会引火烧身。而一些神学家和贵族或者有地位的教职人员,比如那位安达卢西亚主教,或许能够保护一部分人,但他们也不能遏制大势。

  不过,西班牙国王亲自出面表示强烈的反对,那意义就不一样了,足以令西班牙教会的态度转向。

  “陛下,您或许是对的。”沉思之后,托尔克马达对斐迪南表示了赞同。

  “您希望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

  “教会的地位是崇高的,我并不希望让国王的法令和政府的行政命令于教会发生严重的冲突。”

  斐迪南很坦率地表示,“我希望的是教会能够自己改进,应对这样的事件和未来种种新的变化。基督教是君主的支柱,社会的脊梁,教会完全可以自我改造,自我提升,这对基督教和教会的威望有百利而无一害。不必等待外界的意见,更不应该让不满和反对的声音不断积累。宗教裁判所可以自行进行调查,然后做出结论,发布命令,停止这种迫害问题。”

  没错,不一定要国王非和教会对着干,可以推动天主教自身的变革,到1614年,西班牙宗教裁判所就对女巫审判进行了遏止。

  “这对解决教会内部亟待改革的一些问题,我认为能起到很好的示范效应。教会应该正视这些问题而不是回避,宁要不完美的改革,不要不改革的危机!”

  “……是的,陛下,很有道理……”托尔克马达一直致力于维护天主教的威望,斐迪南的话让他的思想打开了一扇新窗户。

  这是西班牙天主教变革的一个良好的开始。

  1495年12月25日,正当圣诞节,西班牙宗教裁判所根据尼德霍格的《关于女巫审判的详细报告》,正式作出裁定:“关于巫师存在的说法完全是些凭空臆造、没有根由的想象,绝大多数的定罪缺乏真实性,从此教会司法部门需加强整顿管理,不许再接受有关魔女的指控。”

  同日,斐迪南也发布了诏令,禁止指控、抓捕、审判女巫的一切行为,禁止有关鉴别、审判女巫的书记在西班牙出版、印刷和销售,并把30000多本收缴的《女巫之槌》在巴塞罗那的广场上焚烧为灰烬。消息在三个星期后也传遍了德意志广大地区,在当时女巫迫害活动最为激烈的地方引发了轰动效应。由于西班牙国王毕竟有征服格拉纳达,发现新土地并对抗奥斯曼帝国的功绩,教皇也鼎力支持,况且这也是西班牙教会的决定,也没人能指责斐迪南如何。

  倒是身为《女巫之槌》作者的德意志地区的宗教裁判官的克拉马和司布伦格两位先生气得吹胡子瞪眼,但他们也无可奈何,西班牙国王和他们不是同一个等级的人物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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